本報訊(華商晨報記者?楊興)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用電量逐年增加,2012年確定的遼寧省階梯電價分檔電量已不能適應居民基本生活用電需求。
為引導居民合理用電,減輕群眾負擔,經同意,省物價局出臺了《關于調整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分檔電量的通知》。
昨日記者從物價部門了解到,《通知》規定,從2017年8月1日起,增加遼寧省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電量。
調整后,各檔電量的電價不變,階梯電價仍以年用電量為計算周期。居民用電負擔將會有所下降。以月用電量350千瓦時的用戶為例,調整前全年電費為2412元,調整后全年電費為2298元,減少114元,減幅4.7%。
據悉,此次調整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分檔電量,年可減輕全省居民用電負擔1億元以上。
每戶每月
電量調整
標準
■第一檔?0-180千瓦時上調至0-220千瓦時
■第二檔?181-280千瓦時上調至221-310千瓦時
■第三檔?電量為311千瓦時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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