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哥說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只要自己愿意,不后悔,樂在其中就好。
作者:琢磨先生
摘自《以幽默的方式過一生》
中信出版社
全文2229字,讀完大約4分鐘
我曾經給朋友們出了一道選擇題:假設不能兼得,以下三位候選人你會選擇跟誰結婚?
A. Sex Partner(性伴侶,在一起激情四射);
B. Business Partner(商業伙伴,前途、錢財與名利無限);
C. Soulmate(精神伴侶,情感的愉悅)。
有人選 B,自然就有 A 和 C 了,這世界上沒有什么是錢買不到的東西。
有人說,跟 C 結婚,跟 A 和 B 曖昧。
有人說,選 A 你是張學良,選 B 你是鄧文迪,選 C 你是楊振寧。 還有英語好的人說:“Find a soulmate, then teach him(or her)how to make love and business.”(尋找一個精神伴侶,然后教對方親熱和商業。)
當然也有人問:出題的能不能給個標準答案啊? 當然沒有標準答案,如果這事有標準答案,人類就不會困擾這么多年了。我覺得思考這個問題本身才是最重要的,答案反而是其次的,因為自己能更好地了解自己內心的需要,才是這個問題最有價值的地方。
我個人覺得,選 A 是對身體本能負責,選 B 是對現實生活負責, 選 C 是對愛情本身負責。
在詳細解釋我的觀點之前,我們先看一下亞里士多德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亞里士多德說,人看重三件事:他們看重令人愉快的事情,有用的事情和本身卓越的事情。所以,人際交往有三種類型:
一種是那些 建立在快樂基礎上的人際關系,像性愛慕、迷戀;
一種是那些建立在 功利基礎上的關系,如生意關系、聯盟,傳統的婚姻很大程度上 也是以功利關系為基礎;
還有一種是基于人本身優秀的人際關系,這 是一種相互欣賞、互相尊重、相互親善的友好關系。
亞里士多德認為,這三種關系中只有第三種才能叫愛。而且,基于愉悅或功利的相互關系中,有一個取舍條件,這種關系是一種有來有往(quid pro quo)的貿易,本質上是一種交易關系,這種交易關系的背后不斷讓人思考公平的問題,所以是靠不住、不確定的。
在亞里士多德看來,選擇 C(soulmate)才是真正的愛情,或者叫純粹的愛情。我同意這個判斷,但是哲學家思考問題往往過于抽象,亞里士多德一生雖然試圖在縱欲和禁欲中間尋求一個中道,卻始終沒有找到可行的路徑。因為人生就是一個選擇,顧此就會失彼,失 之東隅就會收之桑榆。因此,選擇前好好甄別,而后不必說后悔。
我們再想想別的事情,我不知道你們是否有過這樣的感覺:人生往往在一個不經意間,就會向另一個方向發展。
比如如果那天不趕早五分鐘,就不會趕上那班地鐵。如果趕不上那班地鐵,就不會被旁邊那個人踩了腳。如果不被旁邊那個人踩了 腳,就不會認識她。如果不認識她,她現在就不可能睡在自己身邊。因此,所有的喜怒哀樂,都歸咎于那天趕早了五分鐘。
如果那一天不去那家公司面試,或者接到面試電話的時候因為正在開會而掛斷,今天就不會在這間辦公室,自己也不會在這個行業打 拼。打拼了這么多年,盡是惆悵悔恨,皆是因為那天接了電話,答應了來面試。
如果那天不參加聚會,就不會有今天這么多的愛恨情仇。如果那天不買那只股票,自己就不會被套牢。
如果…… 一想頭都大了,無數只蝴蝶翩翩飛來,引發蝴蝶效應,隨便一只扇動翅膀,人生都會有陣陣漣漪,就會導致無數種可能。我想,人生的路歸納起來無非兩條:
一條用來實踐,就是正在走的這條;
一條用來遺憾,沒事想想就好了。
其實如果再給你一次選 擇,你依然會因為沒有選擇別的路而遺憾,因為人生不可能窮盡所有選擇。
或許遺憾,注定是人生的一個永恒命題,所以人生不必遺憾,凡是發生的定是要發生的。既然自己選擇了,就這樣走下去,至于是晴空萬里還是陰云密布,接受就好了,因為這是你的選擇。甚至,連上帝都覺得,選擇是人的終極自由。
經院哲學曾經一直解決不了一個問題:既然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為什么還會有亞當、夏娃被蛇誘惑犯錯這件事?
如果上帝不知道亞當、夏娃會被蛇誘惑,那他就不是全知的。
如果上帝知道但無法阻止亞當、夏娃犯錯誤,那他就不是全能的。
如果上帝知道但不愿意去阻止亞當、夏娃犯錯,那他就不是全善的。
一直到奧古斯丁,這位經院哲學家才解答:因為相對于亞當和夏娃犯錯這件事來說,給他們犯錯的權利和自由更重要,也就是人類的自由意志。
這樣一說,也就推論出了上帝合法性的問題。這個推論更重要的意義在于:人,具有選擇的自由。不管是行善還是作惡,都是人類的自由。
當中國哲學還在熱衷于討論性本善還是性本惡的時候,西方哲學已經進入了更高的境界:人可以選擇。換句話說,你可以選擇善, 也可以選擇惡。
把選擇這個話題推展出去,就衍生出無數個顧此失彼:
一個創業的人可能覺得犧牲了親情;
一個全身心照顧孩子的母親可能覺得埋沒了自己事業上的才華;
一個全面考慮的人可能覺得犧牲了實踐而沒有突出貢獻。忙于工作,就犧牲了家庭;關注了家庭,就犧牲了工作的升遷機會。
所以,有所得必有所失。但轉念一想,這如果是自己的選擇,只要得之心所想,失之情所愿,又有何妨呢?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得失問題,忙于事業的時間多,陪伴家人的時間就少;陪家人的時間多,忙于事業的時間就少; 睡懶覺的時間多,看世界的時間就少;看世界的時間多,宅家里發呆的時間就少。
一個人的生活,全憑你看重什么。所以,何必羨慕別人得到什么?他得到而失去的,或許正是你失去所得到的。
回到前面那個問題上去,選擇性伴侶也好,選擇商業伙伴也罷, 或者最終選擇了精神伴侶,都是自己的選擇,而旁觀者其實很難指手畫腳。只要自己愿意,不后悔,樂在其中就好。
你看重的事情就去做,但要明白一點,選擇的同時就意味著放棄。人生的路有很多條, 選擇自己想走的,其他的路當作風景,心里觀賞一下就好。
婚姻的問題,明白自己看重的,始終提醒自己,人無完人,但這個人身上的特質正是我最欣賞的,所以我愛她。
因為我明白一件事,人生兩條路:一條用來實踐,一條用來遺憾。